何兴民,男,汉族,生于1980年6月,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人,2002年毕业与天水师范学院政史系,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和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并获得天水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在校期间一直获得一等奖学金,并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现担任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并具有企业法律顾问咨询师(高级)资格。被评为陇南市“优秀律师”,获得陇南市首届公诉人律师论辩赛“优秀辩手”称号,及甘肃省首届公诉人律师论辩赛“优秀辩手”称号,甘肃省律师协会第二届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在第八届西部(12省市)律师论坛上,论文《法治政府背景下从供给侧看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获得论坛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