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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陇南市武都区建立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

2017年06月05日    编辑:政法学院

2017年6月3日,王宏波院长、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科长李海涛、法学系主任牟文义、田建强等人前往陇南市武都区,与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学实践教学协议,建立了法学实践教学基地。这是法学专业在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天水市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之外,在律师事务所建立的第一个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也是在陇南地区设立的第一个实践教学基地。

阶州律师事务所是经甘肃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涉及建筑与房地产、公司事务、PPP项目、项目投融资、金融保险、知识产权、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物权纠纷、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等领域,曾获得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该实践教学基地的建立,便于法学专业师生与律师进行专业交流,有利于法学专业陇南本地学生就近见习和实习,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和办案流程,增强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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