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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2024年03月27日    编辑:马克思主义学院

为保证我院招生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根据《天水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目的

复试是学校对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初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品质、综合素质、专业基本技能和外语水平等方面的进一步考查,旨在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核考生初试中未能体现的知识水平、专业素养、创新意识、道德水准、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分类选拔。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重点考核。

(四)坚持综合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纪检监察小组,全程检查与督导学院的复试工作。

(二)分别成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学(思政)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教师(导师)、1名复试秘书组成。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具体复试工作。

、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2024年下达计划和学校分配招生指标,我院招收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27名,招收学科教学(思政)硕士30名。

五、招生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须满足《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二区分数线规定方可进入复试。上线生源数多于计划数的专业,可提出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在我校一志愿招生工作结束后按照规定比例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后另行公布。

(三)招生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参加复试的人数与拟招生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0%。

(四)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按照复试规则分批进行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不得随意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发送待录取通知。

六、复试时间

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和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实行分批复试。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9日-3月31日。具体安排如下:

3月29日8:30—16:00考生报到,学院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地点:逸夫图书馆一楼马克思主义学院M104办公室;

3月30日上午9:00—11:00,专业笔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月30日下午14:00—17:00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月31日8:30开始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听说测试),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2024年我院调剂复试时间拟定于为4月8日-13日,具体安排在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七、资格审查

(一)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复试时必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原件或自考准考证、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政治审查表》原件;本科阶段带公章学习成绩单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一份。

(三)对于教育部审核学历(或学籍)“无匹配”考生将予以严格审查,审查不通过不得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 com.cn/xlcx/rhsq.jsp)。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 //www.chsi.com.cn/xlcx/rhsq.jsp),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四)由他人代替参加复试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报送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予复试。

(五)报考“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以留存备查。

(六)报考学习方式为定向的考生,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定向脱产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在校期间定向培养,不得更改)。

八、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形式

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形式。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闭卷考试)

复试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硕士复试科目(专业笔试)及参考书目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第二版),《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硕士复试科目(专业笔试)及参考书目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版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开始前对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往届考生毕业证、应届考生学生证等相关材料核实是否一致,考生不准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其他电子设备参加综合面试,否则按作弊处理。

每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为20分钟,包括不超过15 分钟的专业综合面试及专业技能等测评、5分钟的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综合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侧重考查考生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综合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及教师基本技能测试形式,侧重考查考生的基础专业技能、职业发展潜力及个人基本素养等。本面试指定讲授高中思想政治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内容(讲授题目在考前抽选),考生须以“板书”形式进行10分钟的教学展示。问答环节考官以提问的方式进行,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英语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专业综合面试占8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满分100分。

3.同等学力(包括跨专业)考生须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跨专业、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生等)、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等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课程单独测试。加试科目依据《天水师范学院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时间为3小时。加试采取一票否决制,即有一门课程不及格的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硕士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陈先达、杨耕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生,2019 年版

2.中国近现代史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版

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硕士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思想政治教育学原埋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郑永延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2.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教育出版,2023年版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

(三)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包含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成绩,每项100 分为满分,60 分为合格。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2.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

3.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换算计入复试成绩。

九、体检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按情况取消录取资格或可保留入学资格延后入学。

体检费40元/生,考生体检时由学校校医室当场收取。

体检要求:清淡饮食,原则上要求空腹。

体检地点:天水师范学院校医室。

体检时间:2024年3月30、31日、4月1日上午。

十、复试费

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收费标准,每生收取复试考试费100元。

十一、录取办法

(一)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在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录取工作。

(二)成绩换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6+复试成绩(专业笔试+综合面试)÷2×0.4。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含笔试、面试单项)不合格(60 分以下)者;

2.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 分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四)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十二、复试录取的监督、复议

(一)在规定时间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处,同时通过研招网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并提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确认。

(二)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汇总,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决定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三)学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调档情况及协议签订情况向拟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三、考生纪律要求

(一)保证所提交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过程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3年内禁止报考我校,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3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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