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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学科教学(思政)教育硕士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2022年04月02日    编辑:马克思主义学院

为保证我院学科教学(思政)教育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疫情防控时期顺利进行,根据天水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

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不断强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按照网络远程复试的各项要求,强化程序和过程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复试工作各个环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结果公开,建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全程检查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好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科学选拔

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录取。

(四)坚持诚信复试

切实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严肃处理。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复试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对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指导,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招生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制定我院研究生复试标准和办法;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组织成立本学科领域复试小组;本学科领域综合面试组织工作;本学科领域复试考生加试组织工作;本学科领域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审核工作;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和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等。

(二)学科教学(思政)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小组由5名教师(导师)、1名复试秘书、1名联络员组成。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具体复试考核工作。复试秘书记录考生复试问答情况,复试记录留档备查。联络员负责联系候场考生、测试音视频、审查材料等工作。

三、复试工作基本要求

(一)一志愿上线(国家B区线)考生和调剂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不得随意放弃拟录取资格。

(二)复试考生须满足《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区分数线。

(三)我院学科教学(思政)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参加复试的人数与拟录取人数比例为150%。

(四)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统一参加复试,按照复试规则统一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五)复试试题命制科学合理,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原则上不能重复供考生作答。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2022年4月9日-10日

复试地点:2#教学楼403智慧教室

五、复试形式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调剂考生复试)采用网络视频远程面试,复试平台主要采用钉钉网研发的复试平台,备用腾讯复试平台。请各位考生及早下载并安装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

(二)复试工作开始前,学院组织专人在复试工作开始前,就网络远程复试首先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规范性培训,确保熟悉掌握工作流程和操作技术,4月8日前对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摸底,对所有考生进行一对一在线模拟演练,确保每个考生熟悉复试流程。

(二)学院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属于机密材料,命题完成后送学校保密室保管,且在复试前30分钟内带入复试考场。

(三)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复试工作小组向考生提出与本专业相关的问题,以便全面掌握考生专业知识能力情况。面试结束后填写《天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登记表》,复试小组给出书面评语和面试成绩,并注明是否同意录取。

(四)所有复试考生在复试前必须签订、提交《天水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后方可参加复试。

(五)复试工作结束后,评分记录和复试过程影像资料由学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六、复试准备

(一)资格审查

2022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充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技术和手段,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1、审查资格材料

复试前,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按要求发至学院指定邮箱(24094027@qq.com),材料名称:2022年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考生编号+考生姓名。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

(4)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5)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7)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8)在职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准予脱产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9)《天水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一律不予录取。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部门填写;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填写;应届生由就读单位党委(或分党委)组织部门填写。

2.考生提前准备好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由他人代替参加复试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报送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予复试。

(二)网络远程复试相关准备工作

1.环境要求

考生要选择环境相对安静、独立,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的复试场所;考生复试时需面向墙面(间隔不超过1米),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参考资料,周围不能有其他人在场。考生复试前需向面试专家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面试组全体人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

2.硬件设备

考生要提前准备和调试好硬件设备,即电脑、高清摄像头、话筒等,保证网络环境稳定。原则上要求“双机位”,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

双机位标准图示如下:

3.软件要求

考生提前下载好复试所需软件客户端(钉钉和腾讯会议),学习软件的具体操作流程,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参加复试考生,需用本人身份证号注册两个手机号码,并用这两个手机号码分别注册钉钉账号;面试开始前,一个钉钉账号在电脑端(必须安装摄像头)登录,另一个账号在手机端登录。如“钉钉”软件在面试过程中出现异常,由学院组织考生利用“腾讯会议”软件平台开展复试。

4.网络最好采用有固定接口的有线网络,如使用手机热点作为备用网络的,要确保手机流量充足。

七、复试内容与复试成绩

(一)专业知识能力测试

采取线上问答的方式,侧重考查考生对《马克思主义原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教学实践的结合情况,考查其作为教师的基本素养等。题型均为论述题,每位考生现场随机抽取共中一套试题并在规定时间内作答,复试组成员现场评定成绩。所有考生完成复试后,研究生秘书汇总计算平均分作为考生复试最后得分。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满分为100分。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情况面试占8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

1.综合情况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及教师基本技能测试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专业技能、职业发展潜力及个人基本素养等,包括10分钟的教学片段展示环节和2分钟的问答环节。每位考生选取初中《道德与法治》(部编版)或高中《思想政治》(部编版)课程中的任意内容,准备10分钟的教学片段进行现展示,包括2分钟的说课和8分钟的试讲,展示不得出现板书及纸质教案等材料。各位考生须严格控制时间,时间结束立即终止教学片段展示,超时要扣分。问答环节考官根据考生的说课讲课内容以现场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

2.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外语表达自己的观点,时间控制在2分钟。

3.同等学力(包括跨专业)考生须加试:加试科目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和《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两门课程,每门课程采取线上问答形式进行测试。时间控制在4分钟。加试科目难易程度等同于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科目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加试采取一票否决制,即有一门课程不及格的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各环节成绩均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除外),复试成绩权重为40%。

2.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换算计入复试成绩。

4.复试面试结束后填写《天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登记表》和《天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记录表》,复试小组给出书面评语和复试成绩,并注明是否同意录取。

八、复试工作流程

(一)复试场地保障——对复试场地进行环境消杀;调试网络、设备;在复试软件平台完成复试考场、复试时间设置。

(二)网络远程复试环节

1.复试前60分钟——复试小组秘书到达复试现场,确保复试设备使用正常。

2.复试前30分钟——复试小组所有成员(导师及秘书)到达复试现场;复试小组秘书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随机分组和复试顺序抽签。

3.复试前20分钟——复试小组秘书通知即将面试的第一位考生做好复试准备,保证手机、笔记本电量充足。

4.复试前10分钟——复试小组秘书通知考生清空复试环境内与复试有关的书籍、物品、人员,准备复试。

5.复试小组秘书按抽签顺序将考生从候考间加入复试间,并确认考生双机位工作正常;对考生身份和面试环境进行确认。

6.复试小组秘书开始录制复试视频,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参如复试。复读环节包括:①教师基本技能测试;②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现场随机抽取题目作答)。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保证所提交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自觉服从我院复试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3年内禁止报考我院,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

(四)考生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头饰、墨镜、口罩等,需将面部全部清楚显露,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五)复试过程中,考生本人全程出镜,双手置于摄像头可视区域,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

(六)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复试期间请随时保持电话畅通,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若复试过程中遇到网络中断等突发状况,自觉服从重考等安排。

(八)进入视频复试系统后,手持身份证、准考证向面试专家展示正反面。

十、体检

体检考生被拟录取后,要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6月10日前邮寄到天水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秘书办公室,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被录取的考生在2022年秋季开学入校时须接受学校体检,学校体检不合格的,按取消录取或休学处理。

十一、录取办法

(一)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6+(复试笔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6)×0.4。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公示。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各环节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5.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十二、复试录取的审核、监督与复议

(一)学院在规定时间将《拟录取排序表》(由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报送研究生处,同时通过研招平台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并提醒考生在12小时内按时确认;相关复试材料、音像介质保存1年备查。

(二)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并寄达天水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秘书办公室(研究生处不接收考生档案)。考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人事档案所在保管机构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新生开学报到时间)。

(三)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寄达具体招生录取学院。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取本人档案。

(四)因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汇总,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决定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六)学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调档情况及协议签订情况向拟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对复试名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名单、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反映。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在接到考生投诉、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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